【办证】

(一)本校统招本科生和教职工,在入学(入职)时由学院统一办理并发放一卡通借阅证(即校园一卡通,俗称“饭卡”)。

(二)新入职教工在领取一卡通借阅证后,持入职转单到图书馆办理相关的信息登记手续,同时提交电子版证件照片1张(格式为JPG)。

(三)新生入学后,各院系按班级收集电子版证件照(格式为JPG,以学号命名,如07010101.jpg),以班级为单位到图书馆办理信息登记和照片录入手续。

(四)非统招学生可申办本馆借阅证,除交纳5元工本费和一寸证件照外,另需交纳服务费,每证每月 10元,办证期限每次至少6个月,服务费按照申办期限一次付清,同时需交纳押金500元。

(五)凡与本馆有业务联系的本市高校图书馆,可按规定办理馆际借阅证,除交纳5元工本费和一寸证件照外,每证交纳服务费200元,押金1000元,每年验证一次。

【挂失/补办】

(一)一卡通借阅证如有遗失,应及时到学院结算中心办理挂失与补办手续。

(二)本馆借阅证或馆际互借证如有遗失,应及时到图书馆一层总服务台办理挂失与补办手续,补办时需缴纳交纳5元工本费和照片。

【使用须知】

(一)读者进入图书馆应随身携带借阅证,按相关规定使用,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

(二)借阅证应妥善保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三)借阅时请配合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核查,并认真核对、确认操作结果,事后如出现疑问本馆将以系统信息为准。

【离校/注销】

(一)本校统招本科生和教职工,在离校前应还清所借图书和欠款,,由本馆在离校单上盖章后方可注销借阅证。

(二)办理本馆借阅证及馆际互借证的人员,本人自愿停止本馆借阅服务或服务到期的,应还清所借图书和欠款,并缴纳服务费,由本馆退还押金且由本人在退还押金确认单上签字后方可注销借阅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