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使用图书馆电子资源的规定

关于规范使用图书馆电子资源的规定
2010-03-14    来源:本站

为保证学院图书馆文献信息服务工作的正常有序,现对使用图书馆电子资源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按规定使用本馆所有电子资源:

    1.不得使用任何自动下载软件或智能机器人下载工具进行下载,或将这些资源以任何形式或介质存储于可再提取的系统中。

    2.不得进行未经数据库拥有者授权将文献下载提供给非授权用户(指院外人员),更不允许以此非法牟利。

  二、一般授权原则:

    1.授权用户:本院师生员工、访问学者可通过本院控制的IP使用数据库。

    2.授权用户可访问电子书库、检索、浏览、查看目录、文摘、全文和其它参考内容,可下载或打印单篇文章、章节或条目,仅供授权用户个人使用。

    3.授权用户不得将下载资源用于商业用途,否则必须承担由此给学院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三、违规使用电子资源者,对其调查和处理的规定如下:

    1.院网络中心和图书馆协同追查违规者。

    2.学院将限制违规IP地址的使用权限;情节严重的停止该IP地址使用图书馆电子资源的权利。

    3.在学院网上公示违规者姓名、所在单位、所犯错误的事实。

    4.学院将视违规情节的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分。

    5.将我院的调查、处理结果予以通报,取得数据库拥有方的谅解,以解除封锁。

  四、请广大用户协助监督,如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向图书馆举报。

  五、此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图书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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