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6年“我与中华古籍”创客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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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5    来源:

  为进一步做好古籍保护工作,让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与中国图书馆学会联合主办“我与中华古籍”创客大赛,广泛征集创意设计作品。

  一、主办单位

  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中国图书馆学会

  二、时间

  2016年4月23日-5月23日

  三、参赛资格

  各图书馆学会、图书馆、图书馆员、古籍保护与保存工作者、设计创意专业人员及学生、社会大众和相关单位及人员等均可参与。参赛人员年龄应满18周岁。

  四、大赛评委

  本次赛事评委应具有多样性,包括古籍专家、设计专家、设计院系、创客团队等。

  五、赛制和奖项

  (一)本次大赛拟设置古籍海报、文化产品、多媒体和其他设计等四个竞赛单元,设置大赛特别奖1名,各竞赛单元分别设立金奖1名、银奖2名和铜奖3名。

  (二)奖项及奖励

  奖  项           数  量         奖  励

  大赛特别奖  共1名         奖金4,000元、获奖证书

  各单元金奖  每单元1名  奖金2,500元、获奖证书

  各单元银奖  每单元2名  奖金1,500元、获奖证书

  各单元铜奖  每单元3名  奖金1,000元、获奖证书

  六、参赛办法

  (一)总体要求:参赛作品应围绕中华古籍元素开展,体现中华传统文化魅力和创新精神,同时应具有可实现性。本次大赛创意元素于4月13日起在http://202.106.125.159:80/lsc/makerShow/materialShow.html?activityId=a460801120432发布。参赛人员可免费利用发布的古籍创意元素进行海报、文化产品、多媒体等设计创作。亦可围绕其他图书馆古籍文献资源进行自由创意。无论任何形式的作品,都应提交作品相关的图片,格式应为jpg(颜色模式:RGB)、png。

  (二)作品提交时间:2016年4月23日至5月23日。

  (三)参赛渠道:全体参赛单位和人员均须通过中国图书馆学会网站(www.lsc.org.cn)中国图书馆学会会员管理与服务平台“我与中华古籍”创客大赛频道参与比赛。

  (四)海报设计要求

  1.规格:海报宽0.8米、高1.2米;

  2.格式:提交作品的格式应为jpg(颜色模式:RGB)、png;

  3.提交途径:应通过“我与中华古籍”创客大赛平台直接提交。

  (五)文化产品设计要求

  1.文化产品设计应具有可实现性;

  2.提交作品效果图或设计图即可;

  3.格式:提交作品的格式应为jpg(颜色模式:RGB)、png;

  4.产品类型不限,包括艺术品、文具、服装、生活用品等各类产品设计。

  (六)多媒体设计要求

  1.格式:格式应为MP4和FLV两种格式;

  2.清晰度应不低于1080p;

  3.多媒体类型不限,包括动画、微视频、短片等。

  4.时长:无时长限制。

  5.提交办法:应上传至优酷等公共网络视频平台,并在“我与中华古籍”创客大赛平台直接提交观看、下载URL地址。

  (七)其他设计作品相关要求

  游戏、培训教材等电子化作品须提供使用或观看、下载的URL地址。

  七、评奖

  大赛评审委员会将在全部参赛作品中评选特别奖及各竞赛单元金、银、铜奖,评奖工作将于2016年8月开展。颁奖仪式将于2016年10月25-28日中国图书馆年会期间举办。

  八、参赛作品展示

  (一)主办方将选拔部分参赛作品,于2016年6月在全国部分地区图书馆展出。

  (二)特别奖及各竞赛单元金、银、铜奖作品将于2016年中国图书馆年会期间展出。

  九、版权

  所有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归大赛主办方所有。

  联系人:吴悦

  电  话:010-88545652

  电  邮:wuyue@nlc.cn

  十、你也可以与学院图书馆合作参赛,图书馆可以为你提供一定的支持,如有合作意向,请邮件联系我们,在邮件中注明基本信息:个人/团队/社团名称;联系方式;拟参与竞赛单元,邮件地址:lib@ccbupt.cn。联系人:杨明 电话:61225751/1891119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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